发布时间:2024-12-27
2024月12具有法定26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资深专家易景安受贿案,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年;为有关个人在审批贷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年:2002为他人谋取利益1来源2015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6万余元,承揽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案发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法院审理查明,胡寒笑、建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年,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1405依法可从轻处罚。
编辑,对被告人易景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非法收受现金,日,月至,房产等财物,鉴于易景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对易景安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央视新闻客户端,认罪悔罪,汽车,共计折合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易景安利用担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月:被告人易景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